2月11日上午,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视频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全体干部参加。
会上,我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传达了市纪委监委有关学习要求和工作安排,对《条例》逐章、逐条、逐款进行系统导读。组内同志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表示,《条例》内容全面系统,综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经验、重要成果、重要要求,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重要遵循。
为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落实,我组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提出五个方面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彰显了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更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确保深学细悟吃透。二要强化系统思维,深化贯彻落实。要坚持系统学、全面学、贯通学,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论断新战略新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其他纪检监察法规贯通起来,一体理解把握,促进协同高效,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在驻在高校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着力推动《条例》学习向基层延伸,做到二级纪检组织学习全覆盖。三要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规范用权、谨慎用权,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确保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四要强化辩证思维,切实担当作为。要处理好守正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审慎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立足驻在高校实际,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监督执纪更为精准有效。五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和要求,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