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宣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分层次、分重点、分阶段抓实组内干部更加深入、全面、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指导推进驻在高校认真学习领会,同题共答,一体落实。
一是“统学”为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市纪委监委全员培训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人员情况,先后安排2批次人员,全员参加《条例》专题培训班和协作组组织的专题学习活动。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专家解读,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研学”为要,有序组织精学研讨。结合前期学习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重点、难点问题,以学习小组的形式开展研讨交流2次,持续深化学习领会,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无遗漏、高质量。用足用好《条例》单行本、专题培训讲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解读文章等,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头领学,做到学深一步、学透一层。组内干部通过导学、自学,学深悟透《条例》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要义、精髓。同时,将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一体抓好贯彻执行,推动执纪执法贯通衔接。
三是“促学”为责,扎实推进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向驻在高校党委制发《关于做好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函》,确保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人手一册《条例》,要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集体学习等形式,结合自学,掌握纪法内容、明晰底线清单,切实做到懂法遵法、守牢底线。同时加强对驻在高校学习贯彻《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监督。通过督促提醒,实地走访监督检查二级学院,查阅相关学习记录,约谈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关注学校“两微一端”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高校相关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驻在高校已初步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格局,驻在高校党委已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学校党委2022年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条例》编印至《政治理论学习参考》专刊,学习已初见成效。